12月14日 ,湖北省住建厅发布《关于进一步标准房建市政工程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到岗履职的厅项告诉(征求意见稿)》,提出严管重罚不到岗行为 :
(一)。目经查看发现项目经理、理总项目总监1次不在岗的监月 ,属地住建部分应给予正告,考勤责令改正 ,不合罢工扣除个人信用分5分并记入修建商场监管一体化渠道从业人员不良行为记载。格的个月
(二)。项目查看发现项目经理、住建中止执业项目总监2次不在岗的厅项,属地住建部分应累计扣除个人信用分10分 ,目经处1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理总,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且不超越3万元罚款。监月一起,考勤对该项目发动“三包一挂”专项稽察。 。
(三)。查看发现项目经理、项目总监23次不在岗或月考勤率不合格的 ,属地住建部分应累计扣除个人信用分20分 ,对其施行中止执业6个月的行政处罚。 。一起 ,责令该项目罢工整改 。,记入修建商场监管一体化渠道企业不良行为记载 ,不予引荐参评任何奖项。
(四) 。产生亡人出产安全事故项目经“一案四查”,确定项目经理 、项目总监存在下降安全出产条件等行为或对修建商场违法违规行为负有办理职责的 ,撤消执业资格证书,5年内不予注册 。。
对项目经理、项目总监3次不到岗的,要约谈企业首要负责人,并强化约谈闭环办理;对外地企业 ,应将不到岗及约谈状况抄送企业注册地住建部分。
省住建厅将以实名制渠道到岗状况为根据,定时通报各地在建项目考勤率不合格问题 。 ,向作业执行不力的区域下达督办函 。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城)建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项目经理 、项目总监到岗履职办理,严管重罚不到岗行为,我厅起草了《关于进一步标准房建市政工程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到岗履职的告诉(征求意见稿)》(附件1) ,现印发各地和各有关单位征求意见,请安排对该稿内容进行审理,提出详细的修改意见和主张 ,填写《征求意见表》(附件2),并于2023年12月20日前经过电子邮件反应我厅